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人(为民请命舍身求法的人原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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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官不难,难的是做个敢直言犯上、真心为民的好官。北宋的苏轼正是这样一位好官。

自古做官的人都慎言,生怕祸从口出。敢直言犯上的人,要么是傻,要么是楞,要么是正。以百年第一的成绩考中进士的苏轼当然不傻、不楞,但因他太正,一生都奉行利民、仁民的为官之道,所以他常做直言犯上之类的傻事,以致经常被贬,难安于朝。

譬如,当朝宰相王安石推行新法时,极赏识苏轼的神宗皇帝向他征询方今政令得失的意见,他竟毫不避讳,直言当前时弊,建议推行新法不应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他的话,自然冒犯了王安石,结果是给他小鞋穿,任他做了个有诸多琐事缠身的开封府推官。王安石是想要让他困之以事,不再有余暇对他的新法说三道四,当然,若苏轼的才华从此被埋没,不能建功出头,更是他所乐见。可惜金子在哪都发光,胸怀锦绣、有贯世之才的苏轼,处事决断精敏,反声闻益远。

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苏轼有了这次犯上的教训,应更懂得慎言,明哲保身才是。但他刚任开封府推官不久,竟又干了一件更大的直言犯上的傻事,因他这次冒犯的是皇上。

熙宁三年元宵节,皇帝诏令开封府购买浙江的灯,且令损价。这显然是一种乱摊派,最终损害的自是老百姓的利益。若是懂明哲保身的官,哪怕心里不满,恐怕也会照办,反正花的又不是自己的钱。但一向关爱民生、深知百姓生活疾苦的苏轼却不干,他竟上疏向皇帝直言:陛下岂以灯为悦?此不过以奉二宫之欢耳。然百姓不可户晓,皆谓以耳目不急之玩,夺其口体必用之资。此事至小,体则甚大,愿追还前命。

为满足耳目之玩乐,却夺百姓生存必用之资,苏轼这番直言,其实已颇含指责之意;最后他还说什么购灯虽小事,关乎的却是民生大事,竟建议皇帝收回成命。自古皇帝一言九鼎,皇权威严不容侵犯,谁有丝毫不敬,都可能丢命。苏轼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但他仍义无反顾,为民请命,说明他真的是心系民生,以民为重,为此不惜丢乌纱,掉脑袋。

好在神宗一向很赏识苏轼,也还算是个开明的皇帝,所以他并不怪罪苏轼的冒犯之言,听从了苏轼的建议,下诏取消了这次乱摊派行为。皇帝此举,对那些原想奉承讨好的权臣,却是一记无声的耳光;也就是说,苏轼向皇帝直言,让皇帝收回成命,却无形中得罪了那些充满谄媚之态、建议下诏购灯的权臣。

官场有时就这么复杂,敢直言,就难免得罪人。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苏轼后来被构陷卷入乌台诗案,坐了103天牢,差点被杀头,并从此开始了他漫长的贬官生涯,显然与他平素直言,得罪诸多明里暗里的政敌,有着很大的关系。

古语云:官字两张口,可仰吞国脂,俯噬民膏,亦可上护国器,下哺黎民。要做什么样的官,关键看人的选择。苏轼显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并为这选择义无反顾。鲁迅先生曾说:我们自古以来,就有埋头苦干的人,有拼命硬干的人,有为民请命的人,有舍身求法的人……虽是为帝王将相作家谱的所谓‘正史’,也往往掩不住他们的光耀,这就是中国的脊梁。北宋的苏轼,又何尝不是这样的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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