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1726年,即雍正四年,清朝江西的科举考试由查嗣庭出任主考,据科举八股文命题的惯例,他选用《诗经》中维民所止命题。结果被人抓住把柄,诬为雍正去头。这个说辞看似荒唐,但更荒唐的是:雍正皇帝竟然相信了!查嗣庭遂被革职查办,死于狱中,甚至被戮尸枭首,子女和其他家属也因此事被处死和流放,愤怒的雍正甚至还下令停其原籍浙江乡试六年。
史料中还有另外一件有关清代某文人的事情,是说这位文人有一天闲来无事在窗前读书,微风吹过翻起了书页,文人登时诗兴大发,随笔写下两句诗:清风不识字,何必乱翻书?谁知,这两句诗被别人看到,跑去告官,说这个文人借诗句讽刺清廷,结果招来大祸,官府以蔑视清王朝之罪将文人斩首。
这两件事情,被史学家看作清朝文字狱现象的典型代表。所谓文字狱,其实是清朝统治阶级在国家范围内加强思想、文化控制的措施之一。在封建社会里,统治者为了镇压知识分子,使用了各种手段,文字狱便是其中一种,也是历史上非常罕见的文化恐怖制度。清朝统治者为了压制知识分子对自己的不满和反抗,从其作品中摘取字句,肆意编造罪名,造成了好多冤假错案。
说到文字狱,可谓历史悠久,很多朝代都不罕见,早在汉代元帝时就有杨恽事件。司马迁的外孙杨恽在与家人的书信中多多少少发了对朝廷的一些牢骚,原本只是家人之间私下的交流,未承想后来因事下狱,抄家时无意中发现了这封信,结果汉元帝勃然大怒,下令以腰斩处死杨恽,杨妻判流刑。
到了明朝,明太祖朱元璋更是搞文字狱的高手。朱元璋曾当过和尚,十分忌讳这段历史,因此他完全不能容忍在表章和诗词中看到贼僧光等字,一旦看到,就觉得是作者在拐弯抹角骂自己,甚至不问青红皂白,将作者统统杀掉以泄恨,搞得天下文人人心惶惶。
文字狱虽然历朝历代都有,唯独在清朝影响最为恶劣,从顺治时期一直延续到了乾隆时期,历时140余年。因为清朝毕竟是以外来民族入关后建立一统天下的王朝,在思想上自然更为敏感,以至于文字狱大行其道。
康熙年间庄廷鑨《明史》案、戴名世《南山集》案,雍正年间查嗣庭试题案,以及乾隆年间胡中藻的《坚磨生诗钞》案,影响都非常大,不仅处死了当事人及其门生,甚至连累到其亲朋故旧,惨象环生。
在清朝的文字狱中,又以《明史》案最为典型。清朝初年,明末遗民湖州富户庄廷鑨从明朝大臣朱国祯的后人手中买到一本其所著明朝史书,书内有《列朝诸臣传》等稿本。此时庄廷鑨双目失明,他想效法春秋时期的左丘明失明而著《国语》的事迹,将这一稿本与门客所补的明崇祯历史编合在一起,然后用自己的名字加以刊刻。书中,称努尔哈赤为建州都督,并使用隆武、永历等南明年号。
公元1663年,即康熙二年,有关《明史》的内容被人告发,报到京师,康熙皇帝勃然大怒,立即严加追查。此时庄廷鑨已因病去世,但官府仍然没有放过他。庄廷鑨被剖棺戮尸,在世的四个儿子、一个弟弟以及为《明史》作序的李令哲均被逮捕处斩。此外,但凡与此书有关系的人,无论是作序、校阅、刻字、印刷、卖书,还是与此案有牵连的地方官吏统统被抓。诛杀、流放、革职的多达几百人,甚至还有一个叫朱佑明的富豪,本与此事毫无瓜葛,却被人诬告陷害。结果,朱佑明和他的五个儿子也被处以死刑。最后,仅《明史》这一件案子,就杀掉了73人。
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说,文字狱严重禁锢了大众的思想,堵塞了言路,给文化的发展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引起后人的警醒和批判。
——来源《知道点中国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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