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
科学发展观正式提出以后,为了使党的高级干部更好地领会和贯彻这一思想,2004年2月,中共中央在中央党校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专题研究班。2004年3月10日,在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对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和基本要求作了进一步阐述,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发展、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
2007年10月,中共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的时代背景、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作了全面系统的概括。报告指出: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大会还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2012年11月,中共十八大把科学发展观确定为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是我们党对二十多年来改革开放实践经验的科学总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反映了中国共产党对发展问题的新认识,体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要求。同时,也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党的执政理念的一次重要升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来源
共产党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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