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度七十迈
心情是自由自在
希望终点是爱琴海
全力奔跑 梦在彼岸
等等!
朗朗上口的歌词里
其实藏着计量单位的使用问题
读完↓文
各位的火眼金睛能否分辨呢?
近日,针对法定计量单位使用问题,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商超、水果店、书店、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民生计量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查处日常生活中易用易错的计量单位。
在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了一些不合规使用法定计量单位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
第二条 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按照国务院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 违反本细则第二条规定,使用非法定计量单位的,责令其改正;属出版物的,责令其停止销售,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执法人员现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督促商户按规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出具责令整改通知书。商户们及时改正散称商品的计量单位,正确制作商品价格标签。
整改后
计量小讲堂
法定计量单位就是国家以法令的形式明确规定在全国允许使用的计量单位。凡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在全国的任何地区、任何部门、任何机构和任何个人都必须采用。
常见法定计量单位如:米(m)、千克(kg)、秒(s)、安培(A)、开尔文(K)、摩尔(mol)等。
计量单位用法
正确用法
气温12摄氏度(℃)
苹果5元/500g
面积40平方米(㎡)
车速60公里/小时
可乐250毫升(ml)
错误用法
气温12度(°)
苹果5元/斤
面积40平或40平米
车速60迈
可乐250cc
撰稿:奉贤市场监管
编辑:何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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