度量衡是指在日常生活中用于计量物体长短、容积、轻重的物体的统称。度量衡的发展大约始于原始社会末期。因地域和国情不同计量统计方式不同。
清初仍袭明制,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改行"营造尺库平制"。长度以一百粒黍子纵向排列为一尺(合32厘米),单位有里、丈、尺、寸。地积单位有顷、亩、分、厘、毫、丝、忽、微、纤(官方文件记录到纤)。容量以营造尺31方寸600分为升(合1035毫升),单位有石、斗、升、合、勺、抄、撮、圭、粒、粟。重量单位有斤、两、钱、分、厘、毫、丝、忽、微、纤、秒、尘。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清廷对度量衡进行整顿,规定长度以尺为主单位,容量以升为主单位,衡量以两为主单位。并以温度4℃1立方寸体积纯水重8钱7分8厘4豪7丝5忽为准,重新规定库平两的重量,新库平两1两重今37.301克,1斤重今596.8克。清末,遵义金衡用公估平,公估平1两白银重36.2克。
民国4年(1915年)二月,政府公布《权度法》,实行公制(米制时称乙制)与营造库平制(甲制)并行,规定甲制为过渡辅制,甲制以乙制为比较标准。甲制单位不变,乙制长度以公尺(米)为单位。公尺以新米原器的长度为准。长度单位有公里、公引、公丈、公尺、公寸、公分、公厘,均为10进。面积单位有平方公里、平方公引、平方公尺、平方公寸、平方公分,均为100进。地积单位公顷(面积大小相当平方公引)、公亩、公厘,均为100进。体积单位有立方公丈、立方公尺、立方公寸,均为1000进。容积单位有公秉(大小相当于I立方公尺)、公石、公斗、公升,均为10进。重量以公斤为单位,公斤重量以千克原器为准,单位有公辙、公担、公衡、公斤、公两、公钱、公分、公厘、公毫、公丝,均为10进。1公尺合3.125营造尺,1公亩合0,1628营造亩,1立方公尺合30.5176立方营造尺,1公升合0.9657营造升,1公斤合1.6756库平斤。
民国17年(1928年)7月18日,国民政府公布《中华民国权度标准方案》,规定标准制和市用制并行。标准制即《权度法》之公制。标准制单位与公制单位同。市用制的长度法定名称有市里、市引、市文、市尺、市寸、市分、市厘、市毫,I市里等于15市引,余为10进制。面积法定名称有平方市里、平方市引、平方市丈、平方市尺,I平方市里等于225平方市引,余为100进制。地积法定名称有市顷、市亩、市分、市厘,1市顷等于100市亩,余为10进制。1市厘合60平方市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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