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棘
槐棘 (三槐九棘)
一是指三公九卿之位;二是指听讼的处所。《周礼注疏》卷三十五〈秋官司寇·朝士〉:朝士掌建邦外朝之法,左九棘,孤卿大夫位焉,群士在其后。右九棘,公侯伯子男位焉,群吏在其后。面三槐,三公位焉,州长众、众庶在其后。
汉·郑玄注:「树棘以为位者,取其赤心而外剌,象以赤心三剌也。槐之言怀也,怀来人于此,欲与之谋。
《礼记·王制》:正以狱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听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狱之成告于王,王命三公参听之。后因以槐棘指听讼的处所。
《三国志·魏志·高柔传》:古者刑政有疑,辄议於槐棘之下。自今之后,朝有疑议及刑狱大事,宜数以咨访三公。
《资治通鉴·齐明帝建武四年》:是故先王之制,虽有亲、故、贤、能、功、贵、勤、宾,苟有其罪,不直赦也;必议於槐棘之下,可赦则赦,可宥则宥,可刑则刑,可杀则杀。
编辑:县融媒体中心/赵亚楠
免责声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并发布,站点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本网站所提供的信息只供参考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