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读者来电:梁女士的哥哥嫂子是西安人,他们的儿子21岁,是独子,一直没有办独生子女证。现在哥嫂单位有政策,独生子女家长退休后有补贴,他们去柏树林街办补办独生子女证,街办说办不了,不知道是什么原因?
11月3日华商报向西安市碑林区柏树林街道办事处发函咨询。
11月4日收到回函:按照《陕西省人口计生委关于进一步规范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规定,夫妻双方生育或依法收养一名子女后不再生育,且该子女在16周岁以内,可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子女超过16周岁不予办理。
但碑林区计生局2016年10月27日组织业务培训会时,传达了《陕西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认真做好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办理工作的通知》精神规定,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未违反政策生育,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或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不再生育的,可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对子女年龄不再进行限制,办理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31日。
如需办理,请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及个人一寸照片4张并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一式三份,加盖户籍地区或单位公章到辖区街办进行办理。 华商报记者 马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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