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份开学需要疫苗接种证明吗

时刻小站 135

元宵节就在本周日

马上也要开学了

不少学校发布开学告知书

开学前一天做一次抗原

或核酸检测

浙江杭州、绍兴等地部分学校明确了:开学前需健康监测,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延迟返校。

杭州

杭州部分学校开学告知书提到,开学前一天做一次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及时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实填写《健康异常情况填报表》并报告学校,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延迟返校。

不少学校的开学返校告知书中,都提到了开学前一周的健康监测。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冠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应进行抗原或核酸检测,如实填写《健康异常情况填报表》。如检测结果为阳性,延迟返校。

绍兴

这两天,绍兴已经有不少中小学、幼儿园发布通知,请家长提前填写好学生健康打卡包括提供核酸阴性证明,做好开学准备。

市民黄先生的儿子在绍兴越城区一知名小学就读,记者从他提供的通知上看到,学校下发的开学准备中在开学返校前一周,各班学生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需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

此外,还提到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检测,加强症状管理,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宁波

宁波市海曙外国语学校、宁波市第十五中学等学校也要求学生在开学前一周进行健康打卡,并每日上报体温。

金华

据金华日报消息,这两天,金华市区部分学校已发布开学提醒,请家长和学生提前做好开学准备,并按要求填写《2023年春季开学健康监测表》,提醒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及时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并延缓返校,不得带病到校学习。

此前,金华市教育局曾在1月18日发布消息,要求做好师生员工开学前7天每日居家健康监测。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减少人员聚集。中小学(幼儿园)根据疫情形势和学校实际,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核酸检测,但不作为师生出入校门的凭证。

此外

还有多地学校安排学生

提前开学错峰开学

河南永城

河南永城明确,本学期,高三学生正月初七报到,晚自习正常;高一高二学生正月十六报到,晚自习正常。陕西省蒲城县明确,按照分时段、分批次、错峰报到原则,高三年级于1月28日(正月初七)报到,高二、高一年级于1月29日(正月初八)报到。

广西南宁

根据《南宁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2022-2023学年度春季学期开学工作的通知》及南宁市多所中小学发布的通知显示,广西南宁市春季学期开学时间调整,除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原定计划2月13日开学外,大部分中小学生的开学时间将提前。其中,初高中毕业年级于1月30日正式开学,幼儿园、小学和初高中非毕业年级于2月6日正式开学。

北京

1月28日下午,北京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三百四十一次会议暨首都联防联控协调机制第二百九十次会议召开,研究调度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强调,要切实做好重要时间节点、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防控。春节后高校学生将陆续返京,要按照分批分期、错时错峰、稳妥有序原则,周密细致组织好开学返校工作,持续做好学生返校后健康监测。

此前在1月6日,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市教委新闻发言人李奕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2月13日全市中小学将正常开学。据介绍,北京市调整优化校园检测策略,学校、幼儿园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师生员工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无须提供核酸证明。非疫情流行时,校外人员进校不再查验核酸证明。疫情流行或严重时,学校可查验校外人员核酸证明。

山西忻州

1月29日,山西忻州市第十中学发布高三年级2023年春季开学返校告知书,对学生错峰返校时间做出安排。

具体返校时间为2月4日(正月十四),要求学生错峰入校:322班至330班15时至16时入校,331班至339班16时至17时入校。男生从南大门入校,女生从西大门入校,开学前需认真填写《高三学生体温监测登记表》。

针对学生开学前

做抗原或核酸检测

在近日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印发的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

中也有明确

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

对校内从事重点人员

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可根据实际需要和条件

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

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

该指南第三篇重点机构中的《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防控操作指南》,对校园疫情防控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要求。30个要点梳理——

各级各类学校

1.没有疫情的学校,开展正常的线下教学活动。

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中小学校、幼儿园采取严格的封闭管理,高校可实施分区管理。

3.疫情解除后,高校、职业院校、中小学校要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幼儿园要及时恢复开园。

4.学校组织工作力量加强师生日常健康监测,提醒督促师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时,不带病到校工作或学习。

5.开学返校前一周,学生居家每日开展测量体温和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相关临床症状观察等健康自测,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要检测抗原或核酸,如检测结果确认感染病毒,须如实报告学校,延迟返校。师生返校后连续7天开展健康监测,尽量减少聚集性活动。

6.师生入校时测量体温,发现发热等症状师生及时采取留观等相应措施。

7.学校在校舍入口、楼梯入口、电梯入口等位置摆放共用消毒用品,师生员工进出时可自行做好卫生消毒。

8.加强食品和饮用水安全管理,食堂餐桌安装隔板,学生错峰就餐,有条件的设立单向流动通道。

9.加大图书馆桌椅间距,合理分配空间,保持安全距离。

10.有条件的地方和学校可通过适当减小班额,加大桌椅间距等方式,保持安全距离。

11.细化校内感染者分级诊疗办法:中型病例转诊至亚定点医院;以肺炎为主要表现的重型、危重型病例和需要进行血液透析的病例,在定点医院集中治疗;以基础疾病为主的重型、危重型病例,转诊至有救治能力的三级医院。

12.学校协同对口医院开展多场景、实操性转诊救治应急转运演练,及时发现解决堵点和漏洞,提高转运效率,确保一旦出现重型和危重型病例,迅速激活绿色通道应急救助体系,快速精准响应,做到点对点人对人流畅对接。

13.学校在保护好隐私的前提下摸清学生疫苗接种、感染病毒、患有基础疾病和身体健康有特殊需要的师生底数,建档立卡,跟进服务,并建立兜底帮扶机制,会同社区开展师生重点人群健康调查,开展健康管理。

14.各级各类学校按照人口总数的15%-20%动态储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对症治疗药物,包括退烧、止咳、止泻等药品。根据师生在校学习期间加强自身健康状况监测需要,储备充足的抗原检测试剂。根据师生日常防护需要,储备足够的口罩、消毒用品、安全测温设备等常用防疫物资,并确保有2 周以上的储备量。

15.针对不同表现形式的突出心理问题,各级教育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为学生提供针对性强、常态化、多形式的心理健康指导和援助,做好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疏导,及时化解学生恐慌、焦虑等负面情绪。强化心理重症和危机识别与干预,及时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16.学校加强对感染师生康复期的健康指导,引导师生做好康复期健康管理。不组织或要求康复期的师生参加剧烈运动。

高等学校

17.高等学校不再开展全员核酸筛查,对校内从事餐饮、物流、保安、保洁等重点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核酸或抗原检测。

18.除跨地区返校入学确有必要外,高校师生出入校门和校园公共区域不要求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的健康查验办法,由属地或学校征得属地同意后作出规定。

19.高校校内发生疫情后及时采取减少人际接触、实施线上教学、调整教学安排等疏散人员措施。

20.高校科研、实习、考试等相关教学活动以及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疫情适时作出合理调整安排,充分发挥校园招聘主渠道作用。

21.高校校医院要扩充资源、改善条件、充实力量、提高能力,建立与亚定点医院、定点医院和学校附属医院的业务联系和工作对接,设立发热门诊,实行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面向师生公布热线电话、提供师生在线医疗咨询服务。

22.疫情流行高峰期间,高校可利用体育馆、学生活动中心等大型场所增设发热诊疗点,提供快速便捷医疗服务。

23.将高校老年教职员工作为重点人群,摸清老年教职员工健康状况底数并建好台账,及时了解其健康状况和就医需求,做到一人一策。

24.有条件的高校可为老年教职员工发放血氧仪、药品等,指导老年教职员工通过居家监测血氧水平等方式,提升重症早期识别和预防能力。

中小学校和幼儿园

25.根据实际需要和当地条件,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师生筛检、轮检、抽检等适宜的抗原或核酸检测,师生出入校门不再提供核酸证明,其他外来人员进入校园须提供核酸或抗原阴性证明。

26.中小学校以班级为单位,出现感染者后,学校在第一时间向所在县(区)级教育行政部门作出报告,由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健康、疾控等部门提出并实施防控措施。当感染者占比较大时,可以班级或年级为单位停止线下上课、实施线上教学。

27.幼儿园和家长共同做好幼儿的健康监测,确保健康的前提下送园。一旦出现感染者,应及时采取临时关停措施。

28.中小学校和幼儿园设置师生健康观察室,为有发热等症状师生提供临时留观,并指导家长安全接护学生和幼儿回家。

29.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加强卫生室(保健室)建设,配齐专业人员,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配备必要的医疗设施设备和药品,承担防疫知识普及、学生患病应急处置等职责。发挥校医院(卫生室、保健室)的学校健康管理中心作用。

30.中小学校、幼儿园加强师生健康监测,落实晨午检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因病缺勤缺课追踪登记制度等,建立学生健康信息电子台账,提高疾病监测预警信息化水平。

提 示

本指南适用于高等学校、职业院校、中小学、中职、幼儿园等,其他类别教育机构可参照执行。本指南中相关表述如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工作方案》中的相关表述不一致,以本指南为准。

继续做好防护

科学佩戴口罩

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特别是家长和学生们

马上就要开学了

不要马虎大意!

扩散!提醒身边其他人!

来源:浙江在线、越牛新闻、金华日报、国家卫健委、新晚报 版权归属原作者,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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