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荆 律师
冀东和宋娜从结婚后就和冀东的父母住一起。一方面是他们收入低,和父母住一起,生活花费能少一些。另一方面冀东家那一片马上就要拆迁了。他们和父母住一起,在拆迁安置时,能多分一套房子。
凡事都有两面性。
和父母住一起的好处,都能看得到。
但同时也得适应两代人不同生活观念的摩擦。
冀东在和宋娜结婚前,在家里就是一个少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
关键是冀东的妈妈也把他当少爷养着,快三十岁了,袜子还是妈妈洗。
结婚一年后,宋娜生了一个儿子。
冀东的父母乐开了花。家里有个小宝宝,家务就无形中增加了许多。
冀东还是一个大少爷,什么事也不管,也插不上手。宋娜常常抱怨冀东,只管自己玩儿,不管孩子。
冀东的妈妈不乐意了,一切都有婆婆包办了,你还指责我儿子,那可不行。婆媳关系越来越紧张。
这一年,冀东家所住那一片开始拆迁改造。
在进行家庭人口登记时,宋娜留了个心眼儿,死活不肯把自己的户口迁过来。
原因是自己娘家也快要拆迁了。冀东家的老院子有六间房,他们家只有这一个儿子,况且自己又给他们生了个孙子。无论怎么样,还能少了自己住的房子么?
按照当地的拆迁政策,在原有房屋平米数一比一的范围内,拆迁办负责无偿安置。就是原来房子有多少平米,拆迁后,就按原来的平米数给折换楼房。
除此之外,再按家庭人口,人均五十平米进行优惠安置。原有的一比一平米数如果超过家庭总人口乘以人均五十平米外,再想多购买,就得用市场价。
反之,如果一比一的平米数不够人均五十平米的总数,就可以用优惠价购买。
在这个寸十寸金的北京城,这种优惠购买机会,是许多家庭直接致富的途径。这也是宋娜当初看上冀东的原因之一。
拆迁补偿下来后,冀东家按政策,分得了四套房。这其中当然有宋娜和孩子所占的家庭人口的贡献。
在等待搬进新房的过渡时间里,宋娜和冀东的妈妈又多次发生争吵。宋娜的妈妈乘机教唆宋娜跟冀东家提出,要求其中的两套房子写在自己和冀东的名下。这个要求直接惹怒了冀东的妈妈。这难道不是为离婚做准备?冀东妈妈果断拒绝了宋娜家的要求。
双方在围绕房子的问题上,矛盾不断升级,最终宋娜一纸诉状将冀东告到了法院要求离婚。其中就提出要分割拆迁安置房。
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拆迁安置房虽然有冀东和宋娜的人口面积,但最根本的是基于冀东父母的老宅子才享有的权利。因此,冀东和宋娜在房子的产权权益上并不享有自己的份额。但对于宋娜和孩子的人口优惠购房机会,法院给予了折价考虑。最终法院判决,冀东家给予宋娜四十万左右的经济补偿,驳回宋娜要求分割拆迁房屋的诉求。
法律解读:在本案中,由于被拆迁房是冀东父母的房子,冀东和宋娜不是物权所有人,所以,被安置的房子并不是针对冀东和宋娜所分配。但由于冀东家所分得的四套房屋的总平米数已超过原有老宅子的平米数,是按照家庭人口数人均50平米分得。故宋娜和孩子在其中也有相应的贡献。这种贡献如果分割最终只能以优惠价和市场价之间的价差来体现。故法院最终做了补偿宋娜40万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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