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离2020年现行标准下贫困人口全面脱贫的目标只有不到2年时间了。目前而言,一些条件稍微好点的贫困地区已经逐步脱贫摘帽,留在后面的基本上是难啃的硬骨头。这其中,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任务尤其艰难。
深度贫困地区一般都处于老少边穷地区,尤其一些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农民平均收入水平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一半。自上世纪80年代我国实施扶贫开发以来,一些深度贫困地区的生产生活条件已有巨大改变。但这些地区中仍有一些不适宜居住,即便适宜居住,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历史欠账也太多。深度贫困地区不仅农民贫困,有些地方的财政也是吃饭财政救济财政,依靠上级转移支付过日子,没有足够财力实施规模浩大的扶贫工程。而且由于地区经济发展较差,社会扶贫的空间也不大。
笔者在这些地区调查时,深感地方政府和基层干部付出的艰辛努力,但也意识到这些地方要真正脱贫,很难毕其功于一役。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深度贫困地区的干部群众努力一下,再加上上级财政支持,基本上可以实现暂时脱贫。但如何保证已脱贫的贫困人口不返贫,如何避免那些边缘贫困户因各种原因致贫,还是要注重可持续发展。
在这个意义上,扶贫先扶智、开发式扶贫等理念,始终没有过时。很多深度贫困地区亦是少数民族地区,地方政府通过易地扶贫搬迁让贫困户脱贫后,贫困人口普遍面临文化适应的问题。因为不适应异地的生产生活方式,很难自力更生。我们在一些易地扶贫搬迁的安置点调研时,发现很多贫困户对党和政府有较严重的依赖感,生活中有困难首先想到的不是自己克服,而是伸手向地方政府要补助、要政策。
正因如此,深度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要比一般地区更加复杂和艰巨。其工作重点不是简单的对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而是更加长远和基础的工作。概括说来,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通过加大基础设施建设途径,创造更为活跃的市场环境,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二是努力做好文化教育工作,改变一些贫困地区人民群众较为落后的生活习惯,让其融入现代生产生活体系中。就当前的市场环境,动员有劳动力的贫困户外出务工获得工资收入,或许比任何的帮扶手段都来得有效。当然,对于那些缺乏劳动力的贫困家庭,要切切实实加强社会保障措施。(作者是武汉大学中国乡村治理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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