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发明了作业(一个小孩写作业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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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的江西胡某宇失踪事件,被网络炒了100多天后,随着胡某宇的遗体被发现和公安机关的结论,所有的网络谣言均破灭了。按道理讲,当谣言被打破之后,网络上应该停止炒作。但仍然有许多人或自媒体在网络上扮演福尔摩斯,对公安机关的结论提出大量的质疑,并影射公安机关隐瞒事实,不能公正执法。其中不乏有许多在网络上有影响的人物,包括一些律师。

其实,这种现象并不奇怪。因为提出质疑的人中有很多就是靠自媒体赚钱的,包括一些有影响的网络人物或律师。他们知道,尽管公安机关有了正式的结论,但多数网民不懂得刑事侦查的技术,不懂得法医鉴定的知识,利用网民对刑事侦查的无知,继续在网络上兴风作浪,可以继续蛊惑人心。

胡某宇是一个未成年人,有关他自杀的很多细节属于个人的隐私。如果不是失踪事件形成了全国性的舆情,公安机关也不会召开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并披露有关事件的细节。公安机关对要公布的内容已经征得了胡某宇的监护人的同意,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多自媒体或网络自媒体人,发布胡某宇及家人的大量个人隐私,是为了赚取流量和不义之钱,已经失去了法律的敬畏和起码的道德。

胡某宇的事件明晰之后,有些人开始对胡某宇的母亲及家人感到不满,并有了网暴的迹象,这是值得警惕的。胡某宇的家人已经发出呼吁:不要干扰我们,让我们受伤的心灵不要再受到伤害。这说明,有人已经失去了人的起码良知,正在向胡某宇的家人通过网暴形成新舆情热点。

胡某宇的父母及家人,在胡某宇失踪期间虽然有很多做法和语言及表现很不适当,但他们当时的心情可以理解。因为,想要失去孩子的人们保持理智是很难的。基于这个原因,在事件已经有结论的情况下,不要再打扰他们,不要搞网暴攻击就是大家应该自觉做的事情。

胡某宇死亡事件有许多教训值得汲取和总结:

一、胡某宇厌学,情绪低落并意图自杀,早有苗头,家长没有引起重视,是导致孩子最终失去生活信心的重要原因。

从整个事件过程来看,胡某宇入学后,因为学习压力大,排名在后,产生了厌学心理并多次向父母表示不想学习的的愿望。对此,他的父母没有引起重视。当然,因为文化层次并不高,胡某宇的父母没有发现孩子有轻生心理也不奇怪。他的父母一心想让孩子上大学,希望孩子的未来发展得更好,这是他们省吃俭用把孩子送到民办高中学习的重要原因。当孩子表示厌学的时候,做父母的根本不同意,劝说甚至强迫孩子学习是很多父母的相同作法,这是最为惨痛的教训。

近年来,国内发生的未成年人自杀的案例呈上升趋势。最小的自杀孩子仅有七八岁。未成年人的心理脆弱,精神难以经受挫折。如果父母只关注家庭生活而忽视孩子的心理,孩子是很容易出事的。小孩的天性希望快乐,也希望自己能够在群体生活中得到重视。如果孩子因为学习压力大,在缺少父母关爱的情况下,就很容易产生精神上的问题。因此,有一些未成年人便选择了自杀这种方式解决自己的面临的压力,从而给活着的家人带来极大的伤害。

网络上盛传的一首儿歌《是谁发明了作业》,歌曲中充分表达了小孩子在学生的作业面前的无奈和苦恼。可以想象,当学习压力大得让未成年失去了快乐只剩下痛苦的时候。类似的胡某宇事件还会发生。

二、学校应随时掌握学生的心理动态,防止学生精神抑郁及产生自杀心理是一项重要任务。

在胡某宇失踪一案中,他所在的学校确实存在管理上的疏忽和教育方面的不足。尽管学校对住宿学生有严格的管理制度,但胡某宇失踪的当时至少在五六个小时内,老师没有发现,同学也未予以注意。虽然,胡某宇的失踪与他内向性格和比较封闭的心理有关。但学校是教书育人的专门机构,学生在学校住宿,对于这些未成年人如何加强人身安全监管是非常重要的。

在胡某宇失踪一事中,学校对学生的心理辅导不足,忽视了对学生变换学习环境后,因学习方法跟不上,学习成绩下降如何进行心理疏导的问题。胡某宇性格内向,为人温和但比较孤独,精神上比较敏感并非常在意他人对自己的看法。由于他在学校中缺少人际沟通,与老师也缺乏思想情感沟通,致使他缺少情绪宣泄渠道。进而产生了避世想法。胡某宇因学习成绩不佳造成了较大的心理落差,在心理状态失衡的情况下,出现了睡眠差、注意力难以集中、记忆困难等现象,产生了内疚自责、痛苦、无助等情绪问题,最终形成了厌世心理和轻生的想法。

胡某宇遇到学习困难之后所产生的心理障碍,学校老师并非没有发现,但这所民办学校的老师和管理者对这方面的防控教育都失策了。这个惨痛教训,值得所有的教育机构的汲取和重视。

三、对胡某宇的搜寻声势浩大,却出现了灯下黑的情况,公安机关已经表明应该接受的教训,无须他人再说三道四。

在搜寻胡某宇的过程中,声势确实很大,却因为所有搜寻者忽视和有意避开所谓的养蛇地点及复杂的搜寻地点,导致了近在咫尺的胡某宇的遗体未能被及时发现,引发了长达100多日网络舆情,造成了极不好影响。这个教训是很大的,公安机关在新闻发布会上并没有掩饰工作失误,如果再指责就没有意义了。抓住公安机关在搜寻方面的一点失误而不及其余,无端地扩大指责公安机关,并发表许多不实的怀疑和指责,绝对不是正常的舆论走向。客观事实证明,在胡某宇自杀一事上,公安机关没有任何过错,公安机关只是在事件发生后的搜寻方面的瑕疵并不可以抹杀公安机关所做大量调查工作及结果。

现在网络上有一种极其危险的情绪,每一个网络舆情发生后,无端指责公安机关和行政机关及政府的情形经常发生。网络上总有那么一批人,希望社会乱起来,希望人们对司法机关和人民政府产生怀疑或不满,然后由这些人利用破坏社会安定的网络舆情从中渔利,这是人们必须要警惕的。

四、胡某宇自杀的结论确定后,对于网络上继续兴风作浪的自媒体或自媒体人应该采取必要的治理措施。对社会有危害的舆情如果不及时治理,损害的就是社会公共利益。

胡某宇的遗体找到后,经法医鉴定,现场堪验,已经确定胡某宇确实是自杀,胡某宇的家人也接受了这一事实。法医鉴定、现场堪验属于专业技术知识,网络上提出的各种置疑,均没有科学依据。有人提出胡某宇尸体缢吊的悬挂点距离地面4.5米,与围墙顶端垂直距离0.61米,怀疑胡某宇不是自杀。然而,在这样一个环境下自杀并非必须脚下有蹬垫物才可以实现。无论有人如何怀疑,录音笔已经证明胡某宇有过多次的自杀企图,其在自杀前的录音表明,他的思维已经混乱,人正在走向死亡。在如此证据面前再进行置疑就是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

在胡某宇的失踪事件中,很多自媒体和自媒体人造谣生事,制造混乱的行为已经严重干扰了社会的正常秩序,在胡某宇自杀已经定案后,网络上仍然有人继续怀疑并发现一些不实的猜测性文章和舆论,应该及时进行治理,否则,社会不会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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