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2月12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四川发布)
来源: 四川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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