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安全保护条例 – 高速公路30米内房屋可否拆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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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卢恩光 北京在明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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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句老话说,要想富,先修路!

然而,修高速公路项目开始了,工人每天在L先生的老宅门口进行施工建设。但是拆迁办却迟迟不跟L先生及家人谈拆迁的事情。

无奈之下,L先生及家人向乡政府提交了情况说明,但乡政府迟迟未给书面答复。

那么,修高速公路的多少米之内必须拆迁?如果政府始终不给拆迁的,老百姓能主动要求拆迁吗?

本文,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牧童律师结合一起案件,为大家讲解修高速公路项目中,老百姓权益受损时争取合理安置的应对之策!

基本案情:高速公路修到家门口能不给拆迁安置?

四十多年来,L先生及全家一直在自己家的宅基地上居住,并在房前屋后留有菜地,种植一些供家人吃的蔬菜。

2020年,政府规划修一条国道,路过L先生所在村。3月份,拆迁办工作人员到L先生家里进行了入户登记,在L先生家前面打了红点桩位。但是他们始终没有找L先生及家人谈安置补偿的事情。

在2020年11月,高速公路的项目开始动工了。施工的建设单位只树立了公示牌,并进行了挖土、填埋、垫土等工作,占用了本村土地。

但是该修路项目每天都在施工,噪声很大,建筑垃圾堆到了L先生的家院子的门口,一下雨就积水到院子里了。

面对这个情况,L先生向乡政府提交了《情况说明》,说明了修高速公路对自己家的困扰,并请求拆迁。此外,乡政府的工作人员说,乡里没有拆迁资金,L先生的房屋仍可以居住,不符合拆迁条件。

此时,L先生及家人只能请求施工单位停止侵害、恢复原状吗?L先生还有希望获得拆迁补偿,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并恢复到以前平静的生活吗?

律师分析:符合修路项目规划的,必须拆迁!

首先,高速公路的法定距离内,不得有建筑。符合条件的必须拆迁!《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11条第2款规定,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为:(一)国道不少于20米;(二)省道不少于15米;(三)县道不少于10米;(四)乡道不少于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公路建筑控制区的范围从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的距离标准不少于30米。

其次,拟征收土地的征收公告,要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符合条件的必须拆迁!

《土地管理法》第47条第2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本案中,高速公路系国道20米以内不得用永久性建筑物。高速公路项目的拆迁范围,还要参考对周边居民的采光、噪声、取水等的影响,进行专家论证。拟征收范围的村民及有利害关系的村民,均有权利提出拆迁补偿意见。

由此,在明律师事务所的刘牧童律师针对该地高铁项目提起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调取该修路项目的拟征地公告、可行性论证报告等审批文件,并对其进行合法性调查。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履行法定职责的行政诉讼,为L先生争取合法合理的补偿安置。

在明律师最后要提示大家,本案律师对L先生涉及的修高速公路项目进行调查,系为寻找确定征地拆迁项目的合法性,同时取得该范围内的拆迁红线图,为下一步维权策略的判定寻找证据。值得注意的是,集体土地征收往往涉及当地巨大的补偿安置利益。农村老百姓感到拆迁安置权利遇到侵害了,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全面了解自己的合法权益,并充分把握维权时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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