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公告,纳税人次年需要由扣缴义务人继续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当于每年12月份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并报送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未及时确认的,扣缴义务人于次年1月起暂停扣除,待纳税人确认后再行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目前,个人所得税APP与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均已开放了确认下一年度专项附加扣除功能,点击该功能的一键带入按钮,确认后,可将您符合条件的2022年度扣除信息一键带入到2023年继续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相比往年,今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由6项增加到了7项,增加项目是,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这一项。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按照每名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目前,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这六方面的专项扣除政策正常延续,此外,今年还有一点值得注意,对于缴纳了个人养老金的纳税人来说,今年个税办理增加了个人养老金扣除信息管理功能,在个人缴费享受税前扣除优惠时,以个人养老金信息管理服务平台出具的扣除凭证为扣税凭据。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 新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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