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市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月12日零时解除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的通知》要求,按照《成都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2年修订)》和《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关于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决定于2023年2月12日零时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期间临时交通管理措施。
成都市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恢复如下:
一、尾号限行时间:工作日7:30至20:00。
二、尾号限行范围:成都市绕城高速公路(G4202)(不含)以内所有道路。
三、尾号限行车辆:所有川A、川G及外地籍小型、微型载客汽车。
四、尾号限行规则
(一)上述限行车辆按照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分为五组,每个工作日禁止一组上述限行时间和限行区域内通行。尾号组合及对应规则分别为:星期一为1和6;星期二为2和7;星期三为3和8;星期四为4和9;星期五为5和0。
(二)星期六、星期天因法定节假日调休变更为工作日的,当日不实施尾号限行。
五、下列车辆不受尾号限行措施的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汽车号牌的载客汽车;
(二)持C5驾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汽车;
(三)军车、警车、消防救援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和巡游出租车;
(四)悬挂使领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外籍车辆;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受行驶线路、行驶方向限制的车辆。
六、对违反限行规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
转自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来源: 四川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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