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料企业如何处理报废油漆(油漆回收燃烧的是)

时刻小站 112

根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属于危险废物HW49类,废物代码为900-041-49。因此,工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油漆桶、染料桶、油墨桶、废机油桶、树脂废铁桶等均属于危险废物。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交由具备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处置。

存放贮存不规范,资质单位不愿回收

但由于某些企业的员工缺乏危险废物贮存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沾染危险废物的废铁桶内含有危险废物残留物,而且没有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粘贴相应危险废物标签,没有制定贮存设施,也可能忘记在废铁桶堆间预留搬运通道等等。而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资质单位不缺废铁桶,他们对废铁桶的贮存管理等有规范要求,达不到他们的标准,会毅然选择放弃,宁缺毋滥。

危废铁桶、废油漆贮存中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1. 危险废物分类存放

废油漆桶内通常残留部分废油漆、涂料、废有机溶剂、废机油等危险废物,但危废处置单位在回收废油漆桶时关注的第一个焦点便是油漆桶内的危险废物残留量,如果残留量超过5%,需要进行分类处理再回收。

2. 废油漆桶贮存地点

废油漆桶通常应存放在工厂专有的危废贮存建筑物内,如果露天堆放,必须设置围墙和其他防护设施,防风、防雨、防晒。此外,贮存地点应建造径流疏导系统和雨水收集池,保证能够承受25年一遇的暴雨24h降水量,防止雨水流到危险废物堆。

3. 废油漆桶贮存安全防护

防渗设施:为了防止废油漆桶内的危险废物泄漏,污染土壤和人体健康,废油漆桶的存放地点需要建设贮存设施,进行防渗处理,防渗层可以是至少1m厚的黏土层,也可以放置1m*1m的塑料板或木栈板;

存放标准:在塑料板或木栈板表面,废油漆桶开口朝上平放,以层叠式堆放,堆放完毕后以收紧膜或收缩膜缠紧固定,防止废油漆桶存放不稳而倒塌。

安全警示:企业废油漆桶小堆表面必须粘贴GB18597-2001规定的危险废物标签,并配备通讯设备、照明设施、安全防护服装及工具,对操作人员进行特殊岗位、应急演练培训,传达消防、环保常识。

4. 应急措施

1)危险废物泄漏:

危险废物少量泄漏时,用沙或泥土吸收泄漏物质,避免污染面积扩散,然后移至安全地区,以待日后处理,被污染地面用油漆刀刮清;危险废物大量泄漏时要用沙或泥土防止危险废物蔓延,并立即通知消防等有关部门,解决爆炸或潜在毒性危险。

2)发生火灾

小型火灾时用灭火器灭火,如果火势迅速扩大,要避免靠近,并打开消火栓降低着火点及附近废油漆的温度,控制火势,避免发生爆炸,当火焰降低后再用灭火器灭火。如果发生大型火灾,要立刻开启消火栓控制火势,避免危险废物爆炸,等待救援。

3)人员受伤

如果皮肤沾染废涂料、废油漆等危险废物,可先用煤油或柴油洗涤,再用肥皂清洗;如果不慎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如果出现呼吸困难,要立即到空气新鲜的地方,严重就医。

4)善后处理

事故解决后,要派人监管现场,防止火灾复燃等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配合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将燃烧后的废渣、被侵蚀沙土、抹布等废物统一集中,委托给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企业处理处置。

我国相关规章制度对什么是污染废弃物作了明确界定。水体、土地、大气是全人类的财富,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每个人都有合理利用的权利。为了保证人类对环境的永续利用,必须对人类的行为有所限制,即向环境中排放、倾倒、处置废物要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也就是说,污染环境罪的对象为危险废物。

所谓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具体包括放射性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

放射性废物是指放射性核素超过国家规定限值的固体、液体和气体废弃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是指含有传染病病菌的污水、粪便等废物;有毒物质是指对人体有毒害,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的固体、泥状及液体废物;其他危险废物则是指上述列举之外的,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

贮存设施

1.地质结构稳定,地震烈度不超过7度的区域内。

2.设施底部必须高于地下水最高水位。

3. 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

4. 应避免建在溶洞区或易遭受严重自然灾害如洪水、滑坡,泥石流、潮汐等影响的地区。

5.应在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仓库、高压输电线路防护区域以外。

6.应位于居民中心区常年最大风频的下风向。

修订后取消场界应位于居民区800米以外,地表水域150米以外。,改为环评确定其防护距离。

不应选在城市工农业发展规划区、农业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考古)保护区、生活饮用水源保护区、供水远景规划区、矿产资源储备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

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的位置及与周围人群的距离应依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确定,并经具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可作为规划控制的依据。

在对危险废物填埋场场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应重点考虑危险废物填埋场渗滤液可能产生的风险、填埋场结构及防渗层长期安全性及其由此造成的渗漏风险等因素,根据其所在地区的环境功能区类别,结合该地区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填埋场的设计寿命,重点评价其对周围地下水环境、居住人群的身体健康、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的长期影响,确定其与常住居民居住场所、农用地、地表水体以及其他敏感对象之间合理的位置关系。

填埋场场址必须位于百年一遇的洪水标高线以上,并在长远规划中的水库等人工蓄水设施淹没区和保护区之外。

填埋场场址的地质条件应符合下列要求:

a.能充分满足填埋场基础层的要求;

b.现场或其附近有充足的粘土资源以满足构筑防渗层的需要;

c.位于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地主要补给区范围之外,且下游无集中供水井;

d.地下水位应在不透水层3m以下,否则,必须提高防渗设计标准并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取得主管部门同意;

e.天然地层岩性相对均匀、渗透率低;

f.地质构结构相对简单、稳定,没有断层;

填埋场场址选择应避开下列区域:破坏性地震及活动构造区;海啸及涌浪影响区;湿地和低洼汇水 处;地应力高度集中,地面抬升或沉降速率快的地区;石灰熔洞发育带;废弃矿区或塌陷区;崩塌、岩堆、滑坡区;山洪、泥石流地区;活动沙丘区;尚未稳定的冲积扇及冲沟地区;高压缩性淤泥、泥炭及软土区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填埋场安全的区域。

上一篇:

下一篇:

  同类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