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日报/滨州网邹平讯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印发的《教育督导问责办法》,邹平市明集镇中心幼儿园开展了《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专题学习活动。幼儿园召集所有教师集体学习《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园领导在学习中做了重点解读,强调广大教师要深刻理解《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精神实质,充分认识到施行《教育督导问责办法》的重大意义,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履职尽责。会上,与会人员围绕《教育督导问责办法》学习情况,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进行了交流研讨。幼儿园将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问责办法》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学校相关教育督导体制,强化教育督导职责,抓好教育督导工作的落实,不断规范办园行为,提升办园水平,提高办园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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