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绥行业知多少
一 翁
归绥行业知多少?
据《绥远通志稿》载:就二十年(民国)冬之调查,……,区为五十九业,以牲畜、皮毛、粮、钱、绸缎规模较大,余均资本微薄。
其分别为:
银号钱庄业28家,资本多者4、5万,少者3、4百元,每年营业以资本之五倍计,约3000000元之左右;
此外还有个人钱摊70余家,资本均在百元以下,合计3000余元。
通词业,为客商与蒙古族人士贸易之经纪人,曩年规模较大,盛极一时,自外蒙商路断绝后,渐形衰落;
西庄业,本省商人称新疆贸易为西庄,其最著者有兴盛魁等18家,资本多者不过10000元,少者仅数百元而已,全业资本总额约为72000元;
铜铁锡器业76家,内有铜器业11家,铁器业36家,锡器业5家,刀剪业3家,铜铁摊业26家,资本总额8000元;
皮箱业5家,资本总额290元;
当业,相传始于清康熙年间,计有8家,历史最久者为小北街之义源当,全业资本51000元;
牲畜皮毛业19家,以代客商售卖牲畜皮毛抽取佣金为主要业务,资本总额39800元;
绸缎布匹业19家,均在旧城,多设大南街一带,资本总额85000元。
洋广杂货业279家,内有小摊30余家,此业货色复杂,商户约分二种,绥人称:售京、苏、洋、广货者曰百货铺;
售梭布、烟、茶、糖果、纸张、颜料等列市零卖者曰杂货铺。
棉织品业82家,全年营业总额48000余元;
毛织品业为绥远最大之工业,有19家,均自织自售,工而兼商者,全业总资本5355元;
线带业21家,资本5360元。
皮货业75家:内有细皮坊7、8家,皆制售羔皮、狐皮之类,俗谓小行;
粗皮坊18、9家,以棉羊皮为大宗,俗称老黄牛行;
生皮庄20余家,以趸存贩卖为主;
黑皮坊27、8家,沤制熟皮,专作靴毡各商之用,年营业总额444000元。
成衣业81家,资本总额5700元;
鞋袜业42家,资本16300元;
估衣业17家,资本6500元;
军衣服装业2家,民国二十年营业额72000元;
蒙靴业因外路不通,只能作内蒙古的生意,民国二十年仅有3家,全年营业额不过2、3000元;
饭馆业41家,资本30000元;
茶点业45家,专卖各色炉食,资本20000元;
酱园业34家,资本21000元;
青菜业25家,资本2500元;
饼馍业49家,皆小本营业而种类繁复,资本2000元;
屠宰业70家,年营业额81000元;
茶叶10余家,清时仅有牛桥街德昌茶店一家专售清茶,此外府庄亦售苏茶,惟销数无几,盖本地皆以砖茶为日用品,小叶非所尚也。
茶庄多佣货店,大宗输出尤在外路,本市零售皆由杂货铺趸售,故不另设市。
粮食业11家,本市向以粮业为主要商业之一,设店营业,实粜实籴,向无粮市,四乡及山后粮车均入店脱售。
米面油酒业152家,资本154200元;
蛋业,本市向无专商,概由小贩赴乡收买,或乡民入城求售,近年仅有鸿记蛋厂一家;
煤炭草料业40家,多数均为煤炭业,仅有3家为草料业资本8140元;
火柴业仅蔚丰恒1家,资本500元;
杂营业21家,本业与杂货业不同,杂货业售品均系新货,而杂营业则专收买歇业商号及民户破旧之货物,加以修理改造再行出售,俗谓之杂营行资本9200元;
木石业14家,除石厂2家外,余均为木店资本22950元;
砖瓦石灰业10家,皆为小商,其窑厂所在地;
石灰多在城北山沟,制就运市出售,资本1200元;
旅馆客栈业14家,曩年只车马客,民初始有中西旅馆,建筑设备均取新式,为仕商投禺之所,资本3000元;
车马骡驼店业34家,除留宿车马骡驼外,兼作经纪人,居中抽佣,亦有自养驼只从事运输者。资本8000元;
小客店50家,资本无多;
油漆裱画业21家,皆为小本经营;
山货业32家,经营农具、厨具及日用笤、箕、筐、席一切铁木用具,资本21100元;
赁器业12家,出赁一切婚、丧、喜、庆所需物品,资本无多;
麻绳业8家,资本3200元;
造纸香胶业17家,资本8600元;
鞍毡皮条业40家,资本14300元;
车辆业8家,资本约均数百元,本业为载客轿车与载重大车二种。
昔年全市约有轿车八百辆,自火车通行,人力车继兴,此业遂衰,今所有者不过百数十辆,大车则更少矣!;
车厂业14家,资本均不过数百元;
自行车业5家,全年营业额11200元;
转运业7家,资本不详,全年营业额163600元;
汽车业有克利、利民、吉农、新绥公司,专营客货运输,克利有汽车14辆,利民有7、8辆,吉农有10数辆,新绥有70辆,资本、营业额不详;
金银珠宝业25家,资本19400元;
修理钟表眼镜业,民初2、3家,后增至20家,资本1040元;
化妆古玩业3家,资本1520元;
香烛纸炮业8家,资本2400元;
羊肠骨角业7家,包括收买兽骨、羊肠、猪马鬃及牛角刻制用具,资本720元;
南纸印刷业24家,资本1200元;
药材业33家,资本62700元;
西药业5家,全年营业额2400元;
兽医业11家,资本无多,全年营业额5800元;
客货店16家,专以留商贩客货,作其经纪人,居中抽佣,资本9000元;
糖粉业27家,专制售粉条、洋糖,其中糖房4家,粉房23家,全业营业总额41000元;……。
又从咸丰年成书的《归绥识略》中看:
归化城商贾,向有十二行,俗传都统丹公由京师带来,其说无可考。近则生聚蕃衍,货物具备,百工咸集,以行而计,不啻千百数矣!遇有公务,则仍曰十二行,其余以类附之,总其大者而言也。
这就说明,七十二行从来就是一个约数,没有定制,只是市人为述及和管理上的方便予以归列罢了,故而没必要深究。然而,《归绥识略》又是为什么要有向有十二行之说?我们不妨还从其中寻找答案:
十二行公举乡耆四人,总领十二人,经理庶务,乡耆会馆设立三贤庙,遇有商买词讼事件,辄谕令处结。各行公议条规俱由乡耆等定议,五厅及各镇皆然,惟择各行铺长老成谙练者充之。
以愚的理解,这大约是因为由这样的商会组织根据各行各业的实际情况制定出一些商业上的规则,便于大家共同遵守,同时亦能随时处理调解一些商务上的纠纷和与官家交涉些事情等等,诸如税负问题,以保护商民们的共同利益,这便是人们常说的行社。
我们总说:借藉国外先进管理经验为我所用。其不知我们的老祖宗并不白给,诸如这众多的行社,它即可以将诺大的商业城市管理的井井有条,又可避免外行管理内行,甚至于打破:‘一管就死,一放就乱’之‘怪圈’。因而说:不能低估我们自己老祖宗们的智商,因为它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文明史的结晶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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