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来】荆州之名源于上古时的九州之一,而荆字,本指一种灌木名,又名楚。
孔颖达《春秋左传正义》说:荆、楚,一木二名,故以国号,亦得二名。楚人在此立国,故称荆国,或称楚国;或荆楚、楚荆联称。楚国于公元前689年在荆州纪南城定都后,荆州一直就成为古荆州、大荆州、富荆州的中心,历来成为帝都、藩镇和州府的治所。
【沿革】公元前9世纪初,周夷王年间,楚国君熊渠封长子熊无康为句亶王,句亶国地理位置即后来的郢都一带。楚文王元年(前689年),楚文王即位,将国都自丹阳徙郢(今荆州城北五千米外纪南城)。楚顷襄王十九年(前278年,即秦昭襄王二十八年),秦将白起拔郢,分郢置南郡、江陵县。
秦末楚汉相争,项羽立其部将共敖为临江王,都于江陵。敖死,其子尉嗣。汉高祖五年(前202年),刘邦使将军刘贾及太尉卢绾击杀共尉,临江国除,复于江陵置南郡,分江陵县,置郢县。汉景帝时,先后封其子阏及荣于江陵为临江王,阏、荣死,国除,复为南郡。王莽改制时,更南郡名南顺,江陵县名江陆县,郢县为郢亭,但不久即恢复江陵本称。东汉建初三年(78年),章帝徙其弟钜鹿王恭为江陵王。元和二年(85年),江陵乃复为南郡。
三国时江陵为吴荆州治所。西晋灭吴,复于此置南郡、江陵县,辖属荆州刺史。东晋元帝南渡(318年),曾在江陵境内设云中、九原、定襄、宕渠、广牧、新丰6个侨县,并设新兴郡统辖。东晋时荆州刺史治所,初犹迁徙不定,太元十四年(389年),刺史王忱治江陵,从此不复迁徙,江陵城由此又称荆州城。
南北朝时期,齐中兴元年(501年)3月,齐和帝萧宝融在江陵建都,自立为帝,史称西齐。南朝梁承圣元年(552年)11月梁元帝萧绎即帝位于江陵,承圣三年(554年)11月西魏发兵入江陵,元帝降而被杀,梁都江陵3年而国除。后梁宣帝大定元年(555年,即西魏恭帝二年)正月,萧詧在江陵称帝,改元大定,史称后梁,西魏设江陵总管府监督。同年在江陵境内今白鹭湖一带置华陵县;后又在华陵县南置鄀州,同时置云泽县属之。后周时改华陵县为紫陵县。
隋开皇二年(582年),因与后梁联姻,罢总管府;开皇七年(588年),并后梁,又置江陵总管,废新兴郡;开皇十一年(592年),省安兴县入广德县。仁寿初复称安兴县。隋炀帝大业元年(605年)将后梁所置鄀州及云泽县并入紫陵,又省定襄并入安兴。大业十四年(618年),萧詧的曾孙萧铣称梁帝,徙都江陵,是为隋后梁。唐武德四年(621年),萧铣降唐。
唐、五代、宋属江陵府。唐初,废紫陵县入江陵。贞观十七年(643年),省安兴县入江陵。至此,东晋以来侨置郡县及南北朝时析江陵增置州县均归入江陵。上元元年(760年)升荆州为江陵府,建为南都。同年析江陵置长宁县。次年,省枝江并入长宁。大历六年(771年)省长宁复置枝江县。五代十国时,江陵为荆南国都(或称南平国)。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年),析江陵白洑巡置潜江县。
原属中兴路。明、清属荆州府,明朝时,江陵在龙湾市、沙头市、郝穴、虎渡口设巡检司。洪武十一年(1378年)建湘王府,建文元年(1399年)废湘王府;永乐元年(1403年)辽王府自辽东广宁(今辽宁北镇县)迁于此,隆庆三年(1569年)废辽王府;万历二十九年(1601)年建惠王府,崇祯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据江陵,惠王常润出逃,王府遂废。
清朝江陵分为五汛,即捕汛(现荆州区长江以北范围)、龙汛(潜江市龙湾、徐李、张金一带)、虎汛(原江陵县长江以南虎渡河一带)、鹤汛(现江陵县马家寨、熊河以东的地区)、沙汛(即现沙市区及江陵县西部)。并于丫果驿设置县丞署,郝穴设主簿署,沙市、龙湾、虎渡口设巡检司。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于江陵置湖北驻防将军府,是为全国十三大将军府之一。
民国元年(1912年),裁荆州府,江陵属省直辖。民国二年(1913年),湖北分道,江陵属荆宜施鹤道。民国三年(1914年),荆宜施鹤道改为荆南道,江陵属之。民国十年(1921年)8月改名荆宜道,江陵县属荆宜道。民国十五年(1926年),废道,江陵县又属省辖。民国二十一年(1932年),属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改属省第四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日本侵略军曾扶持建立伪江陵县政府,驻沙市,至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随日军投降而瓦解。
民国三十八年(1949年)7月成立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荆州专区),专署驻江陵县荆州镇,辖荆门、京山、钟祥、天门、潜江、公安、松滋(驻新江口镇)、江陵等8县;同月,析江陵县之沙市镇建沙市市,属省辖市。同年设沔阳专区,专署驻沔阳县(1951年驻沔阳县新堤镇),辖沔阳(驻仙桃镇)、汉川、汉阳(驻蔡甸镇)、嘉鱼、蒲圻、监利、石首等7县及新堤办事处。1950年撤销新堤办事处,改设新堤镇,归沔阳县领导。1951年5月26日,荆州行政区督察专员公署改为湖北省人民政府荆州区专员公署;同年,撤销沔阳专区,将沔阳(驻仙桃镇)、监利、石首3县划归荆州专区;汉川、汉阳2县划归孝感专区;嘉鱼、蒲圻2县划归大冶专区。
1952年由沔阳县析置洪湖县,驻洪湖。1953年由公安、松滋、石首3县析置荆江县,驻陡湖堤;同年2月,五三农场成立;1955年撤销荆江县,并入公安县,公安县迁驻原荆江县址陡湖堤,原公安县城关改名为南平镇;同年,沙市市划归荆州专区管辖。1960年以江陵县的沙洋镇设立沙洋市,由荆州专署领导。1961年撤销沙洋市,改设为沙洋镇,划归荆门县领导。1968年3月27日,荆州地区革命委员会成立。1970年,荆州专区改称荆州地区。1978年10月,撤销荆州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立地区行政公署。1979年沙市市改由省直辖;由荆门县的城关镇及附近地区设立荆门市。1983年8月19日,荆门市升为地级市;撤销荆门县,将荆门县的行政区域并入荆门市。1985年设立东宝区、沙洋区。
1986年5月27日,撤销石首县,设立石首市(县级)。1987年7月31日,撤销洪湖县,设立洪湖市(县级)。1994年9月29日,撤销荆州地区、沙市市、江陵县,设立荆沙市(地级),荆沙市新设沙市区、荆州区和江陵区。1995年12月29日,撤销松滋县,设立松滋市。1996年11月20日,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1996年12月2日,将荆州市管辖的京山县划归荆门市管辖和将荆州市代管的钟祥市划归荆门市代管。1998年7月2日,撤销荆州市江陵区,设立江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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