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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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一些细心的职工医保参保人,可能发现自己的医保个人账户中存入的钱比以前少了。为什么少?少多少?对自己的影响有多大?今天,为您解析吉林省职工医保改革后个人账户的主要变化,解决您心中的疑虑和困惑。

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存入金额的变化,源于吉林省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作为门诊共济保障的配套措施同步推进。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以及《吉林省医疗保障局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5号)有关规定,以白山市为例,分析改革后基本医疗保险费计入个人账户的主要变化如下:

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
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帐户管理办法)

需要说明是:单位为参保人员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医疗补充)等险种的,涉及个人账户的其计入标准仍按原规定执行。例如:白山市本级机关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参加公务员医疗补助险的职工(在职及退休),改革后个人账户中除按上述规定计入基本医疗保险费外,仍按本人缴费基数的原比例计入公务员医疗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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