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乌拉特前旗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保补贴办理的通知
按照巴彦淖尔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2年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补贴工作的通知》(巴人社办发[2022]127号)文件要求,2023年3月20日开始办理2022年度社会保险补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贴原则
总体原则遵循先缴费,后补贴;先认定,后补贴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按年度一次性申报,未认定就业困难人员,需要先做就业困难人员认定。
二、补贴范围
经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1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
就业困难人员是指在城镇常住人员中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愿望并已进行失业登记的下列6类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指在常住地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且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1年以上的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失业人员。
(二)残疾人员。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残疾人。
(三)零就业家庭成员。指同一家庭户口内有2名及2名以上共同生活成员,并且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要求的家庭成员均进行失业登记,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居民家庭人员。
(四)失地农牧民。指依法被旗县级以上政府实施统一征地后,完全失去原承包耕地或草场,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满50周岁及以上的农牧民。正在享受的征地补偿月标准高于当地失业保险金标准的人员不在此类人员范围。
(五)长期失业人员。指正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且连续失业登记1年以上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的失业人员;
(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指离校2年及以上从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主要指从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学生)。
注:在2021年前已享受政策满三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不再享受此政策,已实现稳定就业人员(单位缴纳五险中任意一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人员)不享受此政策;原企业转制时为下岗失业人员一次性将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到退休年龄的也不再享受此政策。
三、补贴标准
2022年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个人实际缴费总额的45%予以补贴。
四、补贴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3月20日—2023年4月30日
地点:居住地所在社区办理补贴手续
五、申报材料
申报审核时,需携带:
1、身份证原件 、本人社会保障卡(注: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复印在一张A4纸上,需要2份)
2、《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
3、提供2022年社保电子缴费税票
4、需提供灵活就业工作单位(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要盖公章及填写法人电话。
来源:乌拉特前旗就业服务中心
编辑:陈龙 校对:贺诗宇